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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生活平衡補助計畫

一、為鼓勵雇主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,勞動部部訂定「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計畫」,補助雇主辦理「員工關懷與協助課程」、「員工紓壓課程」、「友善家庭措施」、「兒童或長者臨時照顧空間」、「工作生活平衡資源手冊或宣導品」、「支持身心障礙、遭受家庭暴力、工作適應困難或是妊娠員工之協助措施」及「 中高齡員工退休準備與調適協助措施」等工作生活平衡設施及措施。
二、本計畫補助重點如下:
()補助項目:
  1.      員工關懷與協助課程:加強主管覺察員工需求及關懷技巧能力,每單位每年最高補助6萬元。
  2.      員工紓壓課程:紓解員工身心壓力,以協助員工工作調適,每單位每年最高補助6萬元。
  3.      友善家庭措施:辦理具創意設計之家庭日、親子活動、員工/眷屬支持團體,或其他創意措施等,每單位每年最高補助20萬元。
  4.      兒童或長者臨時照顧空間:規劃員工長者、子女臨時照顧環境或活動空間、聘僱或委託臨時照顧人員等,支持家庭照顧,每單位每年最高補助20萬元。
  5.      「工作生活平衡」資源手冊或宣導品:編製文宣品與推動手冊等,增進員工對工作生活平衡之概念認識與措施使用,每單位每年最高補助3萬元。
  6.      支持身心障礙、遭受家庭暴力、工作適應困難或是妊娠員工之協助措施:補助講師鐘點費、團體諮詢費、活動器材費、印刷費、宣導品製作費、空間設備費、餐費(限辦理活動或支持團體)及其他必要編列之項目,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五萬元。
  7.      中高齡員工退休準備與調適協助措施:協助達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 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得強制退休前一年之中高齡者退休準備,辦理退休 準備與調適之課程、團體活動、個別諮詢、資訊及文宣,營造中高齡友善職場。 ,每年最高補助五十萬元。
()補助標準:本計畫依僱用勞工人數規模分級補助經費
  1. 僱用勞工人數在九十九人以下者,依申請補助項目所提報之經費最高補助九成。
  2. 僱用勞工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至二百五十人以下者,依申請補助項目所提報之經費最高補助八成。
  3. 僱用勞工人數在二百五十一人以上者,依申請補助項目所提報之經費最高補助七成。
三、受理申請期間:每年度受理雇主申請,期間為當年度二月一日起至七月三十一日止。
、諮詢電話:1955